服从 Compliance (2012)
服从 Compliance (2012)
2012年惊悚片《顺从/服从》
◎译 名 顺从/服从
◎片 名 Compliance
◎年 代 2012
◎国 家 美国
◎类 别 犯罪/剧情/惊悚
◎语 言 英语
◎字 幕 中英双字幕
◎IMDB评分 6.7/10 from 3,042 users
◎文件格式 BD-RMVB
◎视频尺寸 1280 x 720
◎文件大小 1CD
◎片 长 89 Min
◎导 演 Craig Zobel
◎主 演 德瑞玛·沃克 Dreama Walker ....Becky
马特·索维托 Matt Servitto ....Supplier
Ann Dowd ....Sandra
Pat Healy ....Officer Daniels
Bill Camp ....Van
Philip Ettinger ....Kevin
James McCaffrey ....Detective Neals
Ashlie Atkinson ....Marti
Nikiya Mathis ....Connie
Ralph Rodriguez ....Julio
Stephen Payne ....Harold
Amelia Fowler ....Brie
John Merolla ....Customer
Desmin Borges ....Officer Morris
Matt Skibiak ....Robert Gilmour
Maren McKee ....Daughter
Raymond McAnally ....Portland Detective
George Asatrian ....Convenience Store Clerk
Jeffrey Grover ....Television Journalist
迈克尔·艾伯特JR Michael Abbott Jr. ....Officer Jimmy Palmer
Samuel Caruana ....Kid with Dad
Liam OConnor ....Customer
◎简 介
Becky和Sandra并不是最好的朋友。Sandra是一家快餐店的经理,而Becky是一个希望得到收银员工作的年轻女孩。一个忙碌的日子,一个警察来电,指控Becky从一个顾客那里偷了钱,但是Becky强烈的否认。Sandra以她作为经理的责任感,遵从警察的指使拘留了Becky。这个选择开始演变成一场噩梦,悲剧模糊了合法性和理智,私权和谨慎之间的界限。
第一次接到法院传票的电话时,我一身冷汗。
尽管有“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老古语在先,但仍敌不过我心里对“法院传票”这四个字的敬畏,脑海中的搜索引擎马上启动,找寻最近的所作所为是否有和“法院传票”沾边的事儿。
一件没有。
倒是想起了最近新闻中报导的新出现的几种诈骗案,其中一种就是利用电话诈骗,手段林林总总,方法拐弯抹角,结果总逃脱不了一句话:把钱汇到指定账户,一切方可息事宁人。不过,这些手段和方法中尚未提及“法院传票”,想必诈骗分子还不敢胆大妄为到“太岁爷上动土”的地步,(事实证明了,永远不要低估了诈骗分子的想象力)。所以当时我还是琢磨了半天,现在想起来自然可笑,就像《服从》这部影片中的那些受害者一样可笑。
如同任何一起事后分析起来竟毫无技术含量的骗局一样,《服从》的故事总让观众为剧中人物的智商着急。一个忙碌的周末,快餐店的值班经理桑德拉突然接到警方电话,声称她的一名女店员贝基偷了顾客的钱包,顾客跑到警察局报案,因为警察局现在人手比较紧张,这位名叫丹尼尔斯的警察在电话中就命令桑德拉协助办案。首先要把贝基控制住,接着丹尼尔斯指导桑德拉对贝基搜身,此后的故事越来越离奇,就一个智商正常的人来说,甚至有些荒唐。实际上,许多诈骗事后想起来都非常的幼稚,就连受害者自己也不相信,这么幼稚的骗局,自己怎么就入局了?最终也只能用“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来解释。
其实,《服从》的重点并不在于骗局本身,因为这场骗局太拙劣,有经验的观众在一开始便能猜到骗局中的关键要素,那个警察是假的。有些观众据此便认为,故事不可信,尽管影片开头已经声明:故事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甚至在结尾,导演还用具体数字来增加这一声明的可信度,相必导演在拍摄过程中潜意识里也认为这场骗局着实不怎么高明,所以才一再二二再三的用“真事改编”来消解观众对剧情的排斥。
那么,这场拙劣的骗局如何起作用的?
骗子声称自己是警察,并煞有介事的以协助警察办案为理由指导受害者的行为,或许正是骗局得以成功的关键的因素。其中不乏反映了人们对于权力的迷思。
上世纪六十年代,耶鲁大学的心理学家斯坦利•米尔格拉姆进行了一系列著名的实验,来探讨人们对于权力的反应。他找了40名来自不同职业的市民作为受试者,参加一项名为“惩罚对学生学习影响”的研究。受试者充当“教师”,在实验者(斯坦利及其助手)的指令下,当“学生”在学习中出现错误时,受试者便对“学生”施加强度和痛苦程度不断增加的电击。尽管学生以各种形式反抗,有26名受试者在实验者的命令下,坚持到最后,对“学生”施加了最强程度的电击。后来,斯坦利又改变实验要素,做了19个独立实验,对象多达1000人,这些实验的设计与结果震惊了全球心理学界,引起了人们对权力、个人道德以及自由意志三者关系的谈论。世界各地的许多心理学家在不同时期又重新做了这次实验,以期“时间性”和“地域性”这两个变量的引入能改变斯坦利的实验结果,然而他们的期望落空了,实验结果和斯坦利的基本吻合,这无疑说明了,对权力的盲从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的天性,不分时间和地域。
《服从》实际上就是斯坦利实验的电影版,它以故事的形式阐述了人们对于权力的盲从。在这个故事中,冒名警察充当了实验操作者的角色,值班经理(及其未婚夫)充当了受试者的角色,而可怜的女店员充当了“学生”的角色,不断反抗,却遭到越来越强的“电击”。值班经理在快餐店这个小团体里尽管原本就有点小权力,平时还算平易近人,但自从受到“警察”电话这个更大权力的指导,观众可以看到她的权力慢慢得到加强,最终其身份已经因权力关系而与警察认同了,仿佛自己也穿上了警服。
看到这里,人们不免会想到另一个更为著名的心理学实验:“斯坦福监狱”,又名“路西法效应”。就在斯坦利•米尔格拉姆实验十年之后的1971年,斯坦利中学时代的好友美国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领导了一个研究小组,在斯坦福大学心理学系大楼地下室的模拟监狱内,进行的一项关于人“类对囚禁的反应”以及“囚禁对监狱中的权威和被监管者行为影响”的心理学研究。研究小组从70名应征者中选出24名实验者(他们都是美国大学生),随机抽出12名,让他们饰演监狱的看守,余下的12名饰演囚犯。第一天,大家还相安无事,但“囚犯”第二天便发起了一场暴动,撕掉囚服上的编号、拒绝服从命令、取笑看守。津巴多要求看守们采取措施控制住局面,最终,看守们采取的措施包括强迫囚犯做俯卧撑、脱光衣服,拿走饭菜、枕头、毯子和床、让囚犯空手清洗马桶,关禁闭等,然而,局面还是完全失控。第六天,在津巴多的同事克里斯丁的道德质疑下,实验不得不停止。2001年的德国电影《死亡实验》就是以此为蓝本改编而成,2010年,好莱坞又进行了翻拍。
《服从》中,冒名警察让值班经理找人看管贝基,因店里的工作人员很忙,值班经理找来自己的未婚夫伊万来看管。在快餐店的仓库里,伊万和贝基基本上重演了津巴多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尽管伊万没有穿警服,贝基也没有穿囚服,但是,警察的电话赐予了伊万一套无形的警服。对于剧情外的观众来讲,这套警服因警察的冒名而显得荒诞不经。但剧中人物对此却深信不疑,所以才令贝基的对自己囚犯角色无能为力,只能任人宰割。
如果冒名者冒名的不是警察,故事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结局。正因为是警察,一个权力机构的象征,才使得人们丧失了最基本的自我反思的能力。何以在权力面前,人们会如此的盲目服从?斯坦利的实验证明了这或许潜藏在人的本性内。这种本性可能部分的源于生物学,而更多的可能是基于社会学,或许是在人类的演化过程中,已经通过种种的惩罚手段(就像影片中伊万奉警察之命对贝基的惩罚一样),把“对权力的服从”内化到种族的基因里去了。这是意识形态最成功的,然而也是最可怕的结果,人如果丧失了对权力的反思,便只能“我为鱼肉,人为刀俎”。
此时,批评的意义便体现出来。
因为,批评首先需要反思和质疑。
《服从》的结尾,出于道德的责问,伊万不想再看管贝基,值班经理只好请另外一个员工哈罗德来看管。冒名警察又要像指挥其他人一样指挥哈罗德,哈罗德只说了一个词:“为什么?”。虽然只有一个词,但每个人都知道这个词的重量,它彻底改变了《服从》的剧情,如果这个词提出的更早一切,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其实,剧中也有人有机会提出这个词,但是在强大的权力面前,他们欲言又止。之所以被哈罗德提出,并不只是因为哈罗德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当警察在电话中要指挥他脱掉贝基的衣服,检查是否有被盗的东西时,哈罗德说:“我不认为看女士这么裸着是一件得体的事”,这样的道德底线,剧中每个人都有,为什么那些人就轻易的按警察的命令脱掉贝基的衣服,尽管他们内心也曾犹豫不绝?
在权力面前,很多人容易丧失自我,或许是出于对权力的过度信任,或许是出于权力的淫威,自我的丧失使道德底线也随之坍塌,而哈罗德却没有这样,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一种权利——对权力的质疑和批评,尽管这并不容易。然而,正如E•B•怀特在《镇民会议》一文中所说:“人们为权利而奋争,毕竟是件好事,否则,时间会像老鼠一样,一点点的吞噬掉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