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过死荫之地 (2014)
行过死荫之地 (2014)
2014年美国6.6分犯罪惊悚片《行过死荫之地》BD中英双字
◎译 名 行过死荫之地/墓林漫步/亡命救参(港)/铁血神探(台)
◎片 名 A Walk Among the Tombstones
◎年 代 2014
◎国 家 美国
◎类 别 犯罪/剧情/悬疑/惊悚
◎语 言 英语
◎字 幕 中英双字幕
◎IMDB评分 6.6/10 from 35,064 users
◎视频尺寸 1280 x 720
◎文件大小 1.18G
◎片 长 1h 54mn
◎导 演 斯科特·弗兰克 Scott Frank
◎主 演 连姆·尼森 Liam Neeson ....Matt Scudder
莫里斯.科普特 Maurice Compte ....Danny Ortiz
丹·史蒂文斯 Dan Stevens ...Kenny Kristo
劳拉·布林 Laura Birn ....Leila Alvarez
大卫·哈伯 David Harbour ....Ray
奥拉弗·达里·奥拉 ólafur Darri óla ....James Loogan
马克·康索洛斯 Mark Consuelos ....Reuben Quintana
◎简 介
影片改编自劳伦斯·布洛克1992年出版的同名犯罪小说,尼森饰演的马修·斯卡德(Matthew Scudder)曾是一位纽约警察,如今则是无证行业的私家侦探。纽约发生了一系列针
对毒贩妻子的绑架案,受害人均惨遭杀害。
斯卡德答应了其中一人(丹·史蒂文斯),以及自己弟弟的要求,在前任同事及一名17岁的街头艺术家帮助下,找出幕后的两名凶手。
这部电影改编自劳伦斯布洛克著名的硬汉侦探马修斯卡德系列中同名的小说。因为口味问题仅仅看过整个包含十八部作品这一宏大体系中的少数,如这一部,但对于书中阴沉晦暗的别样纽约以及风格典型的硬汉侦探马修斯卡德还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得以在大银幕上体验二者的具象化自然是令人期待。
究其本源,硬汉派侦探小说应该算是传统侦探推理小说与美国二三十年代动荡不安的社会背景结合后诞生的。社会黑暗,秩序混乱,司法腐败,维护正义的重任于是便落在了私家侦探的肩上,这些孤胆英雄则通常是单枪匹马临危不惧,以硬汉式的意志热血与侦探的敏锐洞察深入虎穴九死一生,在法律范围之外伸张自己心中的正义。此类故事和其中的人物骨子里几乎都带有浓重的时代和地域特征,即便是在本片这样一个发生并不遥远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的故事中,我们依旧能够察觉到源自几十年前那如同古旧的咖啡馆木制吧台所散发出的陈旧而独特的气息:总是在灰色天空笼罩下暗流涌动的大都市,格局传统而狭小的酒馆,一袭带有弹孔的旧风衣。
电影颇为忠实地还原了小说中而非现实中的纽约市,偏灰的色彩基调,远离喧嚣与人群,现代化的痕迹被冲淡。整片的构图色彩以及叙事节奏也都带有一丝不容忽视的文学气质。连姆尼森饰演的马修斯卡德在形象和气场上都和小说里的主人公比较吻合,这当然也得益于连姆大叔一直以来在银幕上塑造的同类型硬汉形象已经深植于心中。马修斯卡德是典型的硬汉私家侦探,有多年警察工作的专业训练和经验,行事作风却逐渐背离体制和法律,行走在灰色区域并行使着自己的正义。整个案件偏重口,狡诈的变态杀手,绑架虐杀分尸(虽然对于硬汉派而言是家常便饭),侦探循着蛛丝马迹步步为营,最后因果报应各得其所。剧情上没有太多的波澜起伏,人物关系也比较简单,在警匪片编剧们绞尽脑汁试图提高剧情复杂度然后一直从头到尾抖包袱来创造惊喜的当下,这种小说般的简明叙事反倒另有一番滋味。
有原作作为剧本基石,有着精妙的分镜和摄影配合,本片其实可以做得更好。但可能是出于商业化和完整性的原因,相对于原著的改编部分很多,有些是化繁为简,有些则弄巧成拙。主人公马修片头时神龙摆尾以一打三,枪战中跳弹误杀一小女孩,从此退役戒酒(小说中这不是其戒酒的原因)。这一段并不是在本部小说中出现的,和故事的呼应程度不大,而更多的是为了丰满人物的目的而加入的,毕竟硬汉没有点惨痛不堪回首的过去怎么好意思当硬汉呢。小说中主人公和伊莲娜(男主的妓女女友,和风尘女子的罗曼史也属于硬汉的基本素质之一)的感情线在电影中被直接抹杀,虽然对于读者而言二人关系在本部中有了质的飞跃,但在没有铺垫的电影中加入这个人物可能也略显多余。小男孩TJ戏份的大幅增加算是为电影沉闷肃杀的气氛中加入一丝活泼作为调剂,一老一少一静一动一主一辅的组合构成的反差萌点还是很有观赏效果的。
影片个人认为比较失败的改编在于对毒贩克里斯托兄弟俩戏份的削弱以及结尾的对决部分。在小说里,肯尼是个有着自己一套人生哲学的毒贩,个性上坚毅果断,虽然工作为人不齿,但亦有底线,他的哥哥彼得则是肯尼身边能力突出的协助者。电影中的二人不但戏份缩水,更是惨遭编剧毒手:肯尼被已经制服的匪徒反杀,彼得则是一副瘾君子的模样,在枪战中挂掉。二人的命运终结之处恰恰是最大败笔的结尾:在男主面会匪徒交钱赎人的高潮之后,TJ藏身匪徒的车厢并引导主人公等将匪徒一网打尽,男主在把劫匪制服后交由肯尼处置报仇血恨——等下,影片就这么结束的话,连一场最终对决也没有的话岂不是太不过瘾了!连姆大叔的身手得不到展示那可怎么行!——连姆尼森的粉丝们、电脑游戏玩多了的和打着拍子看电影的观众们发出了异议,正好编剧冰雪聪明洞察人心,他当然要把结尾改成喜闻乐见的那种。于是被铐住被打晕的匪徒像终结者一样启动了备用能源,将五感被编剧屏蔽的肯尼击杀。之后就耐心埋伏等到男主故地重游时与其展开殊死肉搏,当然最后还是需要乖乖地被男主干掉这才算完成任务。
相比之下,小说的结尾可能缺少惊悚的冲击力,却更为聪明且引人深思。TJ并没有躲入车中,马修能够找到劫匪的老巢是根据劫匪之前用于确认绑架对象家中是否有人的试探性电话,和电影中相反,内讧被杀的是匪徒雷的同伙,而雷被制服后则是被肯尼肢解。当然小说的表述方式不同于电影,最后肯尼和马修的谈话,以及之前在墓地时匪徒雷和马修的谈话,无疑对于配角人物的塑造更为充实,但在条件有限时,显然电影试图突出的只有连姆尼森一人。这段老套的八股式改编,让人想到TJ在小说里的一段调侃:“如果我们现在在拍电影,我就可以钻进车里......等我们到了,我再溜下车,打电话给你,告诉你我在哪里。可是我又想,TJ啊,这不是电影,你太年轻,还不能死。”遗憾的是,编剧把作者的吐槽当真了。
在配角弱势的情况下,连姆尼森一人撑起一场戏,距离理想型的硬汉侦探也基本不远了。电影版的马修斯库德更加正面,黑白交织的人脉和不干不净的历史隐而不宣,只留下前警察这一个身份。脱离了国家机器,马修斯库德这一头顽固而虚弱的老熊只能凭借嗜血的本能和执著的意念追踪猎物。在中国农村路口都架设起了监控摄像头的今日,好莱坞的硬汉英雄们早就已经全副武装,特种兵一般的身手,搭配高科技的装备,更有黑客技术强大到视隐私于无物,上可窃取国家机密下可查人开房纪录的辅助团队,百万军中进上将金库如招摇过市,取人性命之赏心悦目如同弗拉明戈舞。回首再看曾历历在目的1998年,这一年,威尔史密斯《全民公敌》上映,让大家意识到个人的信息是如此的不安全,一个手机就可以让你无处遁形。而同一时间的纽约市,居然还有一个私家侦探,拿着记事本在大街小巷间东奔西走,谎话连篇地搜集情报,用经验和直觉代替监控摄像,用拳头和威胁作为审讯工具,用血债血偿行使正义。这样的形象已经同20世纪一起老去,同布洛克的文字般沉淀在纸页间的那个纽约,在坟冢间踟蹰而行留下一个风衣残卷的背影。